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刘敬智)从现在起,我国将加快实施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瓶装啤酒都必须使用带B字的特制酒瓶。这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今天宣布的。
一个时期以来,啤酒瓶爆炸造成的伤人事故屡屡发生。据统计,1998年1—9月份,因啤酒瓶爆炸致伤近600人,与1997年相比,上升了72.63%。
为了杜绝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曾于1996年制定了啤酒瓶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于1996年6月25日经批准后发布,且定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但考虑到按照新国标生产的啤酒瓶生产量还不能满足啤酒生产企业的需求,随之又做出“从1999年4月1日起,各啤酒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符合1996年制定的国家标准的啤酒瓶”的决定。当前我国啤酒瓶生产能力已达400万吨,啤酒瓶的产量已能够满足生产企业的需求。所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淘汰旧瓶,使用高耐压、高强度的带B字的专用啤酒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新标准加大对啤酒瓶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力度,对生产和使用不符合新标准啤酒瓶的企业要勒令整改,直至停产整顿,以彻底纠正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作法。